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出处:人事处  文字:人事处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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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公开招聘学生公寓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学生公寓辅导员若干人,均属非事业编制的校属企业聘用人员,由公司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参照学校目前同类岗位标准由公司按规定发放。该岗位人员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工部(学生处)进行管理。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vaa.edu.cn)。请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在“在线报名”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信息”栏查询到相关信息。

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请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信息”栏,确认是否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查验

我公司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与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查验时应携带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

2、准考证(请于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

3、健康状况情况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凭此表与健康码进校)

4、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本人上传至招聘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涉及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指劳动聘用合同)、教学科研和获奖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于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的10月底前。

以上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报名表与健康状况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后上交留存。此环节原件不全或与附件不相符的,不可进入考试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查验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后,方可参加之后的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主要设置面试环节,应聘者考前需提交本人手写的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或管理心得一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对象名单。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均合格的人员,我公司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公司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人员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复审和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vaa.edu.cn“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150121。

四、咨询电话

可在工作日8:30-17:00拨打0571-87150010找吕老师、周老师。

附件: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 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Ο年十月二十日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

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

备注 

1

学生公寓辅导员

管理

若干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不限

本科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应用心理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专业背景者优先。在本岗位工作期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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